2008年11月23日
我他媽的是個漢人
漢人就是歹人,驚覺身為漢人真是慚愧。
註:好像是某族的語言裡,漢人叫做Bailan(我試著把我聽到的音拼出來),聽起來很像閩南話的「歹人」。
今天在自由廣場,其實不只有華麗大興土木的野草莓,旁邊還有三鶯部落的行動。
我想今天的行動,算是宣誓和傳達給民眾知道的性質吧!
可惜主流媒體似乎看不到這群人似的。
之前一直沒把他們的情況搞懂,所以今天也藉這個機會去弄清楚是怎麼回事。
有點頭緒之後,身為漢人的我還真是慚愧,不過真正的問題不是這個。
政府的理由是行水區,不過把有關的東西拿出來講,政府的所做所為根本就矛盾。
為什麼二重疏洪道就可以大興土木?為什麼財團出手總是得分?
為什麼政府的作為會用在實現房屋廣告的想像圖?
對於這座島上的人,好像很難接受有一個安身立命的地方,是一種基本人權。
長久以來,我們對於把人丟在自由市場中任其自生自滅,視為理所當然;
所以,社會發展的方向是追求市場的榮景,而不管人們的死活。
又由於之前反共及白色恐怖的歷史,台灣在發展過程中完全沒有反思的餘地,
結果我們所有的,就是如此重商主義的社會。
而所謂的中產階級,是一群追逐著奢華樂活的人,他們習慣保持一種美學距離來看世界。
也就是說,外在的東西是必須放在畫框或是玻璃櫃中,並且在地上畫一條禁止跨越的線,
如此他們會不感到冒犯地安心觀賞著。這是否就是我們對待文化、對待人的態度?
最後,所有東西都是包裝起來的商品,密封著外面貼著標籤,
而真空包裝裡面是沒有空氣可以呼吸的。
包括你和我,都是商品。
可是,在這樣的行動場域中,我是不是也在刻意保持某種美學距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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