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3月30日

大四聲學:樂器學論文讀後感


 (96下 音樂聲學)


《樂器學的研究對象及研究課題》讀後感


        這篇文章描述了樂器學的研究對象與研究方法。作者將樂器學的研究對象分為文獻、實物、圖像雕像等三類,而研究方法則是劃為起源、本體、分期、分域、分類、差異等六種。


        在研究對象的分類上,我覺得圖像和雕像本身應該也算是一種文獻。圖像大致上有兩種形式,畫在紙上的和畫在其它器物,如壁畫、地毯之類的。如果硬要將它們與文獻分開來看待,也許是在於它們比文字還具像一點。不過,兩者都存在一樣的問題:它們都是由一個記敘的人所作,因此受到所作的人的主觀意念影響。這也是在說,這兩者的性質上其實相通的成分還蠻大的。


        在研究方法上,六個方向可以化約為物性、時間、空間和比較三個因素。本體可以說是物性的研究,分期和分域分別是時間和空間,起源分別被時間和空間所包括,至於分類和差異則是基於上述的物性、時間、空間為背景所做的綜合比較研究。


        以上只是試圖把作者的分類做一個一般化的脈絡來理解,至於研究實務上,還是得要採比較細緻的分類吧!之前聽電機系前系主任關於論文寫作的演講,其中提到在訂題目時不要把題目訂得過大,最好將題目包含的範圍縮小,我想在樂器學上也許亦可做如是觀。


 


《探索樂器學研究新方法、反思并重構樂器之存在》讀後感


        文章是作者在一場樂器學國際研討會上的觀察與敘述。樂器學的研究不只是在研究樂器,樂器作為一種物質存在物並不足證成其存在,只有在社會脈絡下樂器的存在才能找到它的意義。也因此,對於樂器的研究,只是把樂器拿來拍拍照、測測音似乎是不夠的。樂器起源並存在於文化之中,其與文化一同辯證發展,而形成今日的樣貌。這麼說來,在文化上的研究、樂器與社會脈絡關係的研究、樂器與人的研究等,應該算是樂器學研究上的要點。


        在自然科學的框架中,並不會去探討意義問題。雖然這不是在否定自然科學具有積極作用,在當代社會中也沒有人能否認它的積極作用,但是它述說了自然科學有其不足之處,而不是面面俱到的。當一項關於人的研究與對人的意義之間全然脫了勾,荒謬性將揮之不去,這應該就是一個學科反思的觸媒了。不只是樂器學,我相信人類的知識大部分都脫離不了與人類本身,或是與自然界有所關聯的這個性質,但是常常人類或是自然的因素會在研究脈絡當中失蹤。這也許跟工業社會體制內在的意識形態有關,而最有本錢去突破它的應該就是學術研究,也因此任何學術界的反思潮流都是令人振奮的。


        另外,文章中提到了在民間知識強調「本土分類法」,以展現對地方體系的尊重與多元文化的思維,在當今全球化的浪潮底下應該是值得思考的方向。全球化常常展現的是一個全球範圍霸權擴張,這樣的情況下,回歸本土這件事應該可以給人關於解構這看不見的霸權的省思。




《樂器博物館中的音樂實務探討》讀後感


        這是一篇探討博物館在樂器收藏上如何運作的文章,作者從樂器分類介紹、樂器建檔方式、樂器展示方式、音聲配合策略到其它材料的搭配,一項項舉理論和實例來說明。對一個觀看樂器展覽的觀眾而言,只是看到樂器的外貌是不夠的。觀眾總是希望能看到更多,比如演奏的樣子、發出的聲音、製作的方式、發聲的原理及樂器的文化作用等等。


        對於一場展覽,展示物的安排是要花過心思的,如此才不會讓人丈二金鋼摸不著頭腦。這就跟樂器的分類有關了。文章中介紹了好幾種的樂器分類系統,其中最為當下的博物館所採用的分類方式,是所謂H-S分類法。該分類法將樂器分成體鳴、膜鳴、絃鳴和氣鳴等四大類,且對於各種不同文化下的樂器幾乎都能很快地找到所屬分類,因此廣受採用。但是,如果大家都用這種陳列方式,對於該文化本身有自成一格的分類方式者,該怎麼辦呢?是以H-S分類法來排列,再將該文化自己的分類以註解的方式來呈現,還是顛倒過來呢?也許採用H-S分類法在國際溝通交流上比較容易,但是當展出是以某文化為主題,我認為還是應以符合該文化的展示脈絡來陳列。


        不過,由於H-S分類法大致上是以發聲原理來分類的,在展示其物理上的理由似乎有其先天優勢。比如說,可以基於H-S中的各種分類,挑出展示品中屬於該分類的幾種樂器,建構複製模型,以展示其發聲原理。這樣的展示方式,可以突顯這些樂器較為自然科學的一面。


        至於樂器展出搭配其曲目,甚至是演出的,如果遇上演出方式和曲目都失傳的情況,似乎就沒有辦法這麼做了。能夠做到的,大概只能展示構造,還有猜測的演奏方式而已。對於沒有失傳問題的,把它們做數位化的建檔不失為是一種經濟且配合度高方式,不過這當然比不上實地演奏來得身歷其境。但話又說回來,如果演奏的環境跟博物館環境相差甚遠,似乎也談不上是身歷其境呢!


        在博物館中再現的,與原本的東西不可能沒有差異。博物館的作用到底是什麼呢?把一個消逝中的東西保留下來,在博物館裡展覽,這個動作所代表的意義是什麼呢?是為了不甘心它的就此消逝,還是只是滿足一種布爾喬亞階級的幻想呢?如果要沒有這樣的疑慮,該採取什麼樣的收藏方式呢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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