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月30日

南部人、北部人


讓我們先假設南部北部之分是有意義的,那麼我到底是南部人還是北部人呢?



在我生命中絕大部分的時光裡,我生活在北部,台北縣三重市。而且,其實我的出生地就在這個地方,因此我該算是北部人。但是,在我小時候,還留存著的記憶裡,是從我被送到外婆家那段時間開始的,那時我正在念幼雜園。那個地方是台南縣佳里鎮。



於是乎,我沒有辦法認同我是北部人,但是由於事實上大部分時光都在北部,南部也讓我覺得疏離。結果,我沒有辦法成為北部人,也沒有辦法成為南部人,像蝙蝠一樣,對鳥類說自己是鳥,對老鼠說自己是哺乳類。



不過,南部北部人真的是有意義的分類嗎?台灣就那麼小,南部北部實在也沒差多少,開車不過幾個小時而已。



走在路上,看到路上車流人流總是川流不息,人們不斷不斷地在移動著,不曾停歇。為什麼總是不斷地移動呢?是不是在工商業社會裡,我們都失了根,跟土地再也沒有穩固的連結。也是啊,土地不過被當做財產來處置,哪裡談得上什麼連結呢?甚至,在資訊社會底下,土地彷彿是虛幻的存在,可是這是不可能的,它們的真實與虛幻的屬性正好是倒過來的。你說說看,有什麼比資訊社會的「資訊」二字更抽象的呢?



穿著不夠暖和的衣服,騎著充滿缺陷的腳踏車,吹著傍晚逐漸轉涼的風,在不知通往何處的田間小路,漫無目的地往沒有走過的路上轉進去,蠻舒服的。然而這麼一來,我也在移動著,而且十足地是個外人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